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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要求全军部队认真学习贯彻《军人保险法》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5-08

     国防部网北京5月6日电  据解放军报(安发亮、记者范炬炜)报道:四总部日前发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的通知》,要求各级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对部队建设和广大官兵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军人保险法》的学习贯彻。

    四总部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宣传教育提纲》印发全军,要求全军部队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军人保险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军人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军人保险法》的使命感责任感。

    四总部在《通知》中指出,各级要依据四总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宣传教育提纲》,大力宣传颁布实施《军人保险法》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军人保险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以人为本建军治军理念、减轻军人后顾之忧的具体举措,是通过国家立法手段保障军人保险权益有效落实的实际步骤,真正把官兵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决策部署上来。

    《通知》要求,各级要组织官兵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军人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政策要求。要针对部队学习贯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宣讲解读,帮助大家把政策搞准、标准弄清、精神吃透。要认真抓好保险工作骨干业务培训,财务系统人员要先学一步。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习培训的组织指导,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军人保险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党委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业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其他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把学习贯彻《军人保险法》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精武强能、献身使命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