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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办就《维和条例》答问 作战部队派遣将统筹考虑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5-17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条例(试行)》(以下简称《维和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发布《维和条例》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制定《维和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履行国际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履行军队历史使命的需要。我军从1990年以来先后参加了23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部队和军事专业人员2万余人次,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国际社会和驻在国(地区)的高度赞誉。

    长期以来,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相关维和决议,按照依法行动的原则组织实施。2003年以前,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人员主要是军事专业人员即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参谋军官和合同制军官,成建制部队数量很少,任务较为单一,制定条例的条件不成熟。近年来,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军派出维和部队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已经成为我军履行使命的重要内容,面临的形势和管理保障日益复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性法规,对军队参加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组织领导、派遣回撤、教育训练以及管理保障等问题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以促进我军维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军维和能力建设水平。

    记者:制定《维和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性强、国际影响大、面临多种风险、行动原则独特,对我军维和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以法规形式对维和部队的教育训练和相关建设加以规范,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我军遂行维和任务的能力。具体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促进我军维和工作科学发展。我军自2003年以来,维和部队派出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任务类型逐渐增多,目前有1853名维和官兵在联合国11个任务区遂行维和任务。制定出台《维和条例》,是在维和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顺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发展和我军维和任务不断拓展的现实需要。

    二是推进我军维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既要履行维护世界和平的神圣使命,也要展示我国爱和平、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维和条例》对我军维和工作做出了系统明确的规范,对维和部队遂行任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规依据,为维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是推动建立健全我军维和工作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军陆续制定了维和部队干部、财务、人员待遇、着装等规章制度,为加强维和人员管理、提高维和人员待遇、保障维和人员权益提供了依据,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部综合性、具有宏观指导性的维和法规。此次制定发布的《维和条例》,是规范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法规,为今后结合我军维和任务实际,进一步充实细化维和行动配套制度规定提供了基本遵循。

    记者:《维和条例》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负责人:《维和条例》的编写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先后征求了28个单位意见,军委、总部及相关单位的法规条例专家进行了6次集中修改。制定《维和条例》,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严格遵循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决策。《维和条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坚持以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决策指示为基本遵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及中央军委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基本依据,对我军维和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二是立足我军实际,注重与国际接轨。《维和条例》的制定坚持从我军实际出发,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同时注意适应国际接轨要求,使我军参加维和行动符合联合国及维和任务区有关规定。三是充分吸收维和工作实践经验。在认真总结我军维和实践的基础上,将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在《维和条例》中确立下来,增强《维和条例》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力。

    记者:《维和条例》规范了哪些主要内容?

    负责人:《维和条例》对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进行了明确规范,共设7章37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关于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根据我对外方针政策和参加维和行动的原则,《维和条例》将我军参加的维和行动界定为联合国框架内的维和行动,强调由安理会授权、联合国主导,并明确我军参加维和行动主要担负隔离冲突各方、监督停火、工程、运输、医疗保障和救援救助等任务。二是关于维和行动的组织领导。条例明确规定,军队参加维和行动在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由总部筹划指导,各军区和军兵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三是关于维和行动的派遣与回撤。明确了派遣部队参加维和行动的报批程序,对从派遣到回撤期间的部队组建、人员选拔、部队部署、轮换的组织实施进行了规范。四是关于维和行动的教育训练。从思想政治教育、部队训练、军事专业人员培训、与外军联合训练、检查考核等六个方面,对各类人员的教育训练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关于维和行动的管理保障。依据我军现行后勤和装备保障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在维和行动中的保障职责。同时,明确了维和纪律、武器配备、着装要求、职衔晋升、津贴待遇等内容,为维和人员管理和相关保障提供依据。

    记者:我军是否派遣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在《维和条例》中有没有这方面的表述?

    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部队类型和规模由联合国根据安理会决议确定,并据此向潜在出兵国家发出邀请,各国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派兵,最后经过联合国综合评估后确定。

    当前,中国派遣工兵、运输和医疗等保障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均是应联合国的邀请,也是联合国在开展维和行动时的迫切需求。关于是否派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联合国邀请情况,结合我对外方针政策、国防政策、国际社会反应、派驻国意愿、部队语言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维和条例》中没有涉及派遣维和部队的具体类型,但为扩大我军维和部队担负的任务类型预留了空间,体现出了法规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