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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前诞生于浙江嘉兴南湖游船上的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这一自诞生就承载着改变中华民族命运历史重任的政党,正带领中国人民开拓创新,昂扬奋进,攻坚克难。历史证明,对一个政党而言,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党章为核心、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创新,党内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0年来,党的制度建设向科学化目标迈出坚定步伐,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等理念在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
2004年9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党员权利的最全面、最系统的党内法规,对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党所推进的伟大事业,全面展开,统筹兼顾,重点推进,硕果累累。目前,制度设计已覆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北京市委党建顾问姚桓说。
提高执行力,维护权威性,是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关键。针对实体性制度较多、程序性制度较少的问题,党在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大了程序性制度建设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2003年12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5年1月,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10年1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这些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党的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党的制度建设。”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洪向华说。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而党务公开则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党的十七大修改后的党章,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201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深入推进党务公开。
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形成正确的集中,我们党才有强大的战斗力;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且用党内民主引导和带动人民民主,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我们党才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制度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内各项制度,包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实质上都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和实际应用,蕴含和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山东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新泰说。
大潮奔涌,滚滚向前。在激荡的社会变革中,党的各项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010年6月30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11个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同中外记者见面,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向外界展示执政党的公开透明形象。紧接着,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中央各部门、各省区市党委及其部门普遍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这是党主动适应时代变化,顺应信息公开潮流的创新举措,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好评。
“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适应世情、国情和党情深刻变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中央外宣办主任王晨如是表示。
(国防部网讯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