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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初步建成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10-15

  国防部网北京10月14日电 据新华社消息 自2008年开始,党和政府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覆盖全国城镇20%住房困难家庭,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5年来,各级政府将政策力量和制度力量以及高度的全局意识、责任感凝聚成合力,扬长避短,克难前行,使这5年成为我国历史上政府对住房保障投入最多、建成规模最大、工作成效最明显的时期。“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正越来越接近现实。

  从2008年中央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国务院先后十几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有2650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上了新房,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由“十五”期末的5%左右提高到了11%。此外,还有45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拉开的住房体制改革,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但是由于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住房市场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同时,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500多万。

  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9年以来,我国又相继启动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国有工矿、城市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工程;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主要类型,对应了不同收入、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群体,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无住房和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棚户区居民。

  5年的探索实践过程,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的过程。

  其一,以租购并举为前提的“住有所居”的住房制度目标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说,从总量上看,目前城镇成套住房套数与城镇家庭户数比大概在0.8:1左右,加上住房占有的不均衡,住房总量不足的矛盾还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尽管居者有其屋是数千年来的社会理想,但我们必须逐步树立新的居住理念,即“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住房”。

  其二,以各级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个人自筹资金为组成部分,初步搭建起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在财政投入方面,目前已经有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地方债券安排的资金等。

  其三,符合中国国情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日益清晰。经过5年的大规模实践,我国逐步理顺了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供应结构和配套政策体系。例如在品种上,先后出现过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廉租房等10余种,无一不是“与时俱进”、顺应市场变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