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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背景】记者日前从中央军委法制局获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军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5年内共出台6部重要军事法律,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科学发展,保障了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
回首这五年,是军事法制建设留下铿锵足迹的五年。
“这些年来,部队越来越多的使用法律武器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从北京奥运安保到国庆60周年阅兵,从汶川抗震救灾到舟曲抗击特大泥石流灾害,依法办事,正成为各级指挥员的自觉行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一位军队人大代表感慨陈词。
军队人大代表、国防大学副校长王永生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和修改军事法律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成绩非常卓著。”
“这是一项与时间赛跑的工作。”在列席本届会议的国防大学原政委赵可铭看来,过去五年军事法制建设的成就值得好好说一说。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可铭曾参与了修订《兵役法》《军人保险法》等多部军事法规。
赵可铭感慨地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个专门委员会中的军队委员,充分发挥熟悉军队情况,又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发挥协调促进作用的双重优势,在审议军事法律草案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许多代表眼中,军事法规制度是服务官兵的“窗口”。军队人大代表、济南军区某部指导员宋善玉说:“一些部队士官曾告诉我,谈对象时,一想到自己没有住房,在姑娘面前就好像矮了三分。”为此,宋善玉在上届全国人大代表任职期间,曾多次提出提高士官队伍基本待遇的建议。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宋善玉代表的呼吁,不到一年时间就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回应。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官的工资、住房、医疗和保险等基本待遇,做了补充完善。宋善玉代表告诉记者:“军事立法工作为军人的付出和风险,撑起了一片蓝天。”
过去五年,我国经历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人民军队肩负了一系列多样化军事任务。面对一场场特殊战斗,法律起到了“盾牌”作用。
作为一名曾多次参加抢险救灾的亲历者和带兵人,军队人大代表、广州军区参谋长贾晓炜认为:“部队行动的高效,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
资料显示,围绕推进军事斗争准备、保障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五年来出台了一大批军事法律法规。比如:《国防动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填补了国家法律中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等,为提高我军武器装备质量,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制度基础;《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明确了部队执行任务的指挥、协同、保障等制度机制;《海军赴亚丁湾护航行动教令》《海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等军事规章,为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任务提供了遵循……
“这些法律法规,为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了制度保障,让部队真正做到了‘师出有名’。”代表们说。
据中央军委法制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五年,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历史阶段,一批重要军事法规,将陆续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得知这一消息后,军队人大代表认为,这些军事法律的出台,必将为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制保障。
(解放军报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