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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5-31

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的组织工作,坚持在党委,政治委员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管理所属部队(单位)党的工作,经常了解和研究党组织的状况,健全和活跃党的生活,搞好党员教育,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基层建设,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一、党 的 建 设

 

(一)党的委员会

 

1949年5月,原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改编组建苏州军分区,隶属苏南军区,同时成立中共苏南军区苏州军分区委员会,下辖吴江、昆山、常熟、太仓、吴县5县总队委员会。1950年5~6月,遵照华东军区政治部1950年4月9日转总政治部指示:“军区、军分区委员会改为军区、军分区党的委员会,对下是垂直的领导关系,同时又分别直属于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或地委,是双重领导关系,军区、军分区党委应尊重和保证中央分局、地方党委的一元化领导”,“县总队、大队委员会,改为县总队、大队党的委员会,受军分区党委和县委双重领导。”苏州军分区党的委员会于1950年5月成立,各县总队委员会也相应改为党的委员会。此后,虽然机构编制有过多次变化调整,但一直坚持此种制度。各县(市)人民武装部于1950年底至1951年陆续建立,但当时没有设立党委。1954年10月改编为兵役局后,初期仍未建立党委,为加强集体领导,1954~1957年先后建立党组。自1961年4月起,县(市)人民武装部遵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建立党的委员会的通知》开始建立党的委员会,实行军分区党委和县(市)委的双重领导。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苏州军分区和各县(市)人武部于1968年5月~1970年4月一度成立临时党委。临时党委行使本级党委的职权。1970年,苏州军分区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苏州军分区第四届党委,临时党委结束。此后,各县(市)人武部临时党委也先后撤销,恢复人武部党委。

自1966年5月份根据总政治部和军区党委指示,先后在司令部、政治部建立党组性质的委员会。1978年12月,成立苏州军分区后勤部党组性质的党委。根据总政治部1985年12月2日《关于军队党的组织机构设置的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1986年1月,撤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党组性质的党委员会,并改为机关直属党委。1996年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机关建立机关总支委员会。(附:苏州军分区党委及所属团级党委组织沿革概况表)

各级党委的组成。1953年前均由上级党委指定,军分区党委一般由司令员、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负责人参加。

附:苏州军分区党委及所属团级党委组织沿革概况表

 

 

 

苏州军分区党委及所属团级党委组织沿革概况表

(1949.5~2005.12)

苏南苏州军分区委员会(1949.5~1950.5)-苏南苏州军分区党委员会(1950.6~1952.11)-江苏苏州军分区党委(1952.11~1960.9)-江苏省苏州军分区党委(1960.10~2005.12)

 

华

东

警

备

第

八

旅

委

员

会

1949.3

~1949.6

华东警备第22团党委员会(1949.3组建,1949.5撤销)

华东警备第23团党委员会(1949.3改编,1949.5改编为苏州军分区警备团)

华东警备第24团党委员会(1949.3改编,1949.8改编为松江军分区警备团)

华东警备第八旅教导大队党委员会(1949.3组建,1949.5改编为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

 

 

 

苏

南

苏

州

军

分

区

委

员

会

1949.5

~

1950.5

苏州军分区警备团党委员会(1949.5由华东警备第23团改编,1951.1改称苏南军区警备第3团,1952.11撤销)

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党委员会(1949.5改编,1950.12改称苏州军分区干部轮训队)

原华东警备第24团党委员会(1949.8划归松江军分区)

常熟县总队委员会(1949.5组建)-常熟县大队党委员会(1950.8改编)-苏州军分区独立第1营党委(1951.3改编,1952.6撤销)

吴县县总队委员会(1949.4组建)-吴县县大队党委员会(1950.8改编)-苏州军分区独立第2营党委(1951.3改编,1952.6撤销)

吴江县总队委员会(1949.4组建)-吴江县大队党委员会(1950.8改编)-苏州军分区独立第3营党委(1951.3改编,1952.6撤销)

昆山县总队委员会(1949.4组建)-昆山县大队党委员会(1950.8改编)-苏州军分区独立第4营党委(1951.3改编,1952.6撤销)

太仓县总队委员会(1949.4组建)-太仓县大队党委员会(1950.8改编)-苏州军分区独立第5营党委(1951.3改编,1952.6撤销)

苏州军分区新2团党委员会(1950.3组建并编入苏南军区警备第10旅改称第29团)

 

 

 

苏

南

苏

州

军

分

区

党

委

员

会

1950.6~

1952.11

步兵第258团党委员会(1951.5组建,1952.6改归陆军第86师)

常熟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0.12组建人武部,1957.6成立党组, 1961.8成立党委,1983.12撤县改市称常熟市人民武装部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为军队建制)

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0.10组建人武部,1957.6成立党组,1961.7成立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为军队建制)

吴江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1.5组建人武部,1957.3成立党组,1961.7成立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为军队建制)

昆山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1.1组建人武部,1957.1成立党组,1961.7成立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为军队建制)

太仓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0.10组建人武部,1957.2成立党组,1961.7成立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为军队建制)

太湖县人民武装部党组(1952.6组建人武部,1953.3改称震泽县人民武装部,1957.6成党组,1959.2该部撤销,并入吴县人民武装部)

 

 

 

 

 

 

 

 

 

 

 

 

 

 

江

苏

苏

州

军

分

区

党

委

1952.11

~

1960.9

江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2.12组建人武部,1957.4成立党组1961.7成立党委,1983.4划归无锡军分区)

无锡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2.12组建人武部,1957.4成立党组,1961.8成立党委,1983.4改归无锡军分区)

宜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2.12组建人武部,1957.4成立党组,1958.8改隶镇江军分区)

无锡干休所党委(1981.3划归苏州军分区,1983.4改归无锡军分区)

无锡独立营党委(1981.3划归苏州军分区,1982.10改归江苏省军区)

苏州市兵役局党组(1954.10组建兵役局,1957.3成立党组)-苏州市人民武装部党委(1959.1改编,1961.8成立党委,1983.4撤销)

无锡市兵役局党组(1954.10组建兵役局,1957年成立党组,1958.2划归江苏省军区领导。1960.10组建无锡军分区,1962.12仍改为无锡市人民武装部,属省军区领导。1981.3划归苏州军分区,1983.4组建无锡军分区)

常熟市兵役局党组(1954.10组建兵役局,1957.2成立党组,1958.4撤销兵役局,并入常熟县人民武装部)

常州市兵役局党组(1954.10组建兵役局,1955.1成立党组,1956.1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9改归镇江军分区)

武进县兵役局党组(1956.1划归苏州军分区,1957.4成立党组,1958.9归镇江军分区)

沙洲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61.12组建人武部并成立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87沙洲县撤销,建立张家港市,遂改称张家港市人民武装部党委,1986.6归建地方,1996.4改归军队建制)

松江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青浦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川沙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南汇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奉贤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金山县兵役局党组(1958.3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11改归上海警备区)

南京军区后勤部军械部409仓库党委(1955.3由苏州军分区代管1957.10改归江苏省军区领导)

 

 

江

苏

省

苏

州

军

分

区

党

委

1960.10

~

2005.12

 

 陆军第74师第222团党委(1975.4划归苏州军分区,1976.2撤销) 

 江苏省军区独立第四营党委(1966.9由苏州专区公安大队改编,1976.10改称苏州军分区独立营,1982.12改武警)

 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武装部党委(1983.4组建,1986.6归改地方,1996.4归建部队)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武装部党委(1983.4组建,1986.6归改地方,1996.4归建部队) 

 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武装部党委(1983.4组建,1986.6归改地方,1996.4归建部队)

 苏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党委(1983.4组建,1986.6归改地方,1996.4归建部队,2000.9.6更名为虎丘区人民武装部党委)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武装部党委(2001年撤销吴县市,建立吴中区时组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党委(2001年撤销吴县市,建立相城区时组建)

 苏州军分区司令部党委(1966年5月,根据总政治部1966年2月28日通知精神,建立党组性质的党委,1968年5月撤销,司、政、后组成机关直属党委。1978年8月重新成立司令部党委,1986年4月撤销,恢复军分区机关直属党委)

 苏州军分区政治部党委(1966年5月,根据总政治部1966年2月28日通知精神,建立党组性质的党委,1968年5月撤销,司、政、后组成机关直属党委。1978年8月重新成立政治部党委,1986年撤销,恢复军分区机关直属党委)

 苏州军分区后勤部党委(1978年12月成立后勤部党委,1986年4月撤销,恢复军分区机关直属党委)

 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党委(1983.9组建党委,1995.4月撤销)

 苏州军分区第一干休所党委(该所前身为江苏省军区苏州离职休养干部管理所,1965.8由江苏省军区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1978年11月,由苏州干休所分出为一所)

 苏州军分区第二干休所党委(1978.11由苏州干休所分出为二所)

苏州军分区第三干休所党委(1983.9由原南京军区工程兵苏州干休二所改称)

 苏州军分区第四干休所党委(1983.9由原南京军区工程兵苏州干休一所改称)

 苏州军分区第五干休所党委(1983.9由60军苏州干休所改称,1995.3该所一分为二,西院为1军干休所,改归第1集团军领导,东院并入苏州军分区第4干休所)

 苏州军分区第六干休所党委(1983.9组建,并成立党委,1995.3改称苏州军分区第五干休所党委)

 苏州军分区直属机关党委(1961.8成立,1983.4撤销),1996年建立苏州军分区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二)党代表大会

 

1、苏州军分区党代表大会

苏州军分区组建初期至1956年3月,苏州军分区党的委员会成员,由上级党委任命。1956年以后,军分区党委开始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苏州军分区自1956年3月至2003年10月,共召开九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至第九届党委班子。

苏州军分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 1956年3月10~15日,苏州军分区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0人,大会任务:贯彻党中央、毛主席准备“八大”的中心指导思想,反对右倾保守;有重点检查军分区党委的工作;讨论今后工作任务;动员全体党员和革命军人为加速部队现代化、正规化和兵役工作建设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苏州军分区第一届党委,孙加诺、谭成章、霍薄凌、朱敬德、刘醒民、陈可春等6人为常务委员,孙加诺任第一书记,谭成章任第二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 1961年6月23~25日,召开苏州军分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47人。军分区政委、军分区党委第二书记谭成章致开幕词,邱士文代表前届党委作题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为继续深入贯彻军委扩大会议决议而奋斗》的报告。苏州地委书记、军分区第一政委(兼)储江讲话,刘新屏致闭幕词。大会作出《进一步学习毛泽东思想,继续深入贯彻军委扩大会议决议》的决议。会议选举储江、谭成章等18人组成第二届苏州军分区党委会。储江、谭成章、黄光明、邱士文、刘新屏、屈振东、金培南等7人为常委,储江为第一书记,谭成章为第二书记,黄光明任副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 1966年12月14~17日,召开苏州军分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81人。白云龙代表前届党委作题为《把我区部队、民兵办成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的报告;彭灏代表监察委员会作监察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储江、白云龙等17人组成中共苏州军分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选举王之敏、白云龙、刘新屏、朱广和、陈继忠、彭灏、程元、储江等八人为常务委员,储江为第一书记,白云龙为第二书记。同时选举党委第三届监察委员会,彭灏为监委书记,顾德明为监委副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四次党代表大会 1970年4月1~5日,召开苏州军分区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20名。李良臣致开幕词,刘金山代表临时党委作工作报告。经大会民主选举刘金山、李良臣等23人为苏州军分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经第一次全委会选举并经江苏省军区党委批准,刘金山,李良臣、朱广和、何家为、赵福瑞、陈继中、万瑜等七人为常委。刘金山为第一书记,李良臣任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五次党代表大会 1979年5月26日召开苏州军分区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17名。李良臣代表上届党委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李良臣等27人组成苏州军分区第五届委员会,贾世珍、李良臣、车吉林、程元、杜国斌、孙哲、杨奎、陈亮、董士奎等9人为常委,贾世珍任第一书记,李良臣任书记,车吉林任副书记。孙哲任监委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  1984年5月22~23日,召开苏州军分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73名。戴心思致开幕词,丁剑良代表前届党委作工作报告,戚务序代表党的纪委检查委员会作纪检工作报告,吴显隆致闭幕词。经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苏州军分区第六届委员会。经第一次全委选举,并经省军区党委批准,戴心思、丁剑良、吴显隆、戚务序、徐继炳、徐德云、姚兴元、汤朝京、刘古锵等9人为常委,戴心思任第一书记,丁剑良任书记,吴显隆任副书记。戚务序任纪委书记,汤朝京任纪委副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七次党代表大会 1991年12月26~28日,军分区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1名。会上,赵有清代表第6届党委作工作报告,卓洪昶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纪检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苏州军分区第7 届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常委由王敏生、赵有清、叶永富、王纪庚、姚兴元、卓洪昶、汤朝京、陈爱新等8人组成,王敏生任第一书记、赵有清任书记、叶永富任副书记,卓洪昶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 1997年12月24~25日,军分区召开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79名。大会听取并审议赵有清代表七届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肖汉涛同志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军分区第八届党委、纪委领导机构。25日下午,召开军分区党委八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杨晓堂、赵有清、程云清、王纪庚、肖汉涛、陈爱新等六人党委常委、杨晓堂任党委第一书记、赵有清任书记、程云清任副书记,肖汉涛任纪委书记。

苏州军分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 2003年10月29~30日,军分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肖汉涛同志代表军分区第八届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吴红兵所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王珉到会讲话,军分区党委副书记程云清致大会闭幕词。大会选举产生苏州军分区第九届党委、纪委领导机构。王珉、肖汉涛、程云清、吴红兵、任辉、杜建华、王士华等7人为常委,王珉任第一书记,肖汉涛任书记,程云清任副书记。吴红兵任纪委书记、杜建华任纪委副书记。

 

2003年,军分区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军分区民兵训练中心召开

 

表8-1      苏州军分区历任党委书记、兼第一书记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兼书记

周一峰

1949.05~1949.05

1950.06~1952.01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兼书记

宫维桢

1949.06~1950.06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兼书记

兼第一书记

孙加诺

1953.04~1956.03

1956.04~1956.12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兼第一书记

韩培信

1956.12~1958.02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兼第一书记

储 江

1958.02~1966.12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第一书记

刘金山

1970.04~1976.09

军分区司令员、苏州地委书记

续表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兼第一书记

刘锡庚

1978.09~1979.03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兼第一书记

贾世珍

1979.03~1980.03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兼第一书记

罗运来

1980.03~1982.02

苏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兼第一书记

戴心思

1982.02~1986.03

苏州地委书记(市委书记)

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兼第一书记

高德正

1987.04~1989.10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王敏生

1989.10~1994.08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杨晓堂

1994.08~1998.07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梁保华

1998.07~2000.11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陈德铭

2000.11~2002.05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王 珉

2002.05~2004.10

苏州市委书记

兼第一书记

王 荣

2004.10~2004.10   

苏州市委书记

 

表8-2       苏州军分区历任党委第二书记、书记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第二书记

张长运

1956.12~1958.12

军分区第一副政委

第二书记

谭成章

1956.03~1956.09

1958.12~1965.04

军分区副政委

军分区第二政委

第二书记

白云龙

1965.05~1968.05

军分区第二政治委员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书 记

刘金山

1968.05~1970.04

1976.10~1978.05

军分区代司令员(1968.05~1969.10)、司令员(1969.10起)

 

书 记

书 记

第二书记

李良臣

1970.04~1970.12

1975.06~1979.05

1979.05~1981.07

军分区政治委员

 

书 记

耿万恒

1981.07~1983.05

军分区政治委员

 

书 记

丁剑良

1983.05~1989.08

军分区司令员

 

书 记

吴显隆

1989.08~1990.09

军分区政治委员

 

书 记

赵有清

1990.09~1999.03

军分区政治委员

 

书 记

朱渊元

1999.03~2002.10

军分区政治委员

 

书 记

肖汉涛

2002.10~

军分区政治委员

 

表8-3         苏州军分区历任党委副书记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副书记

曹思明

1949.10~1950.02

军分区副政委

副书记

程荣耀

1950.02~1951.10

军分区副政委

副书记

谭成章

1951.10~1956.09

军分区副政委

副书记

黄光明

1956.12~1963.08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朱传保

1964.02~1965.08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王之敏

1968.05~1970.02

军分区副司令员

副书记

彭 灏

1971.01~1971.08

军分区政治委员

副书记

车吉林

1978.07~1981.03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酒德和

1981.07~1983.05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吴显隆

1983.05~1989.08

军分区政治委员

副书记

张志群

1989.08~1991.09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叶永富

1991.09~1997.08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程云清

1997.08~2004.08

军分区司令员

副书记

唐卫平

2004.08~2006.07

军分区司令员

 

2、陆军第178师党代表大会

陆军第178师第一次党代表大会 1970年3月24日,陆军第178师在苏州北兵营召开中共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54名。会议传达上级第三届党代会精神;通过该部组建以来党委工作和今后任务报告,选举郑克良等20人组成该部队第一届委员会。郑克良为党委书记,高柏林为副书记。

陆军第178师第二次党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21~24日,陆军第178师在苏州北兵营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19名。会议选举产生高柏林等26人组成该部队第二届委员会,高柏林任党委书记,郜德正任党委副书记。张立志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陆军第178师第三次党代表大会 1984年1月9~11日,陆军第178师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81名。大会总结该部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工作,选举产生张立志等21人组成该部队第三届委员会。张立志任党委书记,张志群任党委副书记,胡克服任纪委书记。

 

 

 

 

表8-4          陆军第178师党委历任书记、副书记名录

职别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书 记

赵双选

1967.02~1969.04

政委

书 记

郑克良

1969.04~1972.01

师长

书 记

高柏林

1972.01~1979.09

政委

书 记

赵三录

1979.09~1981.03

政委

书 记

武洪阁

1981.03~1983.05

政委

书 记

张立志

1983.05~1985.12

政委

副书记

郑克良

1967.02~1969.04

师长

副书记

高柏林

1969.04~1971.12

政委

副书记

王廷尉

1972.01~1978.06

师长

副书记

郜德正

1978.06~1979.08

师长

副书记

严宝扶

1979.09~1981.03

师长

副书记

王丕文

1981.03~1983.05

师长

副书记

张志群

1983.05~1985.12

师长

注:陆军178师于1985年9月撤销。

 

3、第1集团军炮兵旅党委

中共第1集团军炮兵旅委员会于1985年11月成立。旅党委成立后,迅速建立、健全下属各级党的组织。是年11月6日,成立炮兵旅司令部、政治部党委。是年12月19日,经第1集团军党委批复,成立炮兵旅纪律检查委员会。

 

表8-5      第1集团军炮兵旅党委历任书记、副书记名录

职别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书 记

胡克服

1985.10~1987.10

政委

书 记

张景琢

1987.12~1989.04

政委

书 记

吴少华

1989.09~1992.01

政委

书 记

温凯宾

1992.02~191992.12

政委

副书记

卢起江

1985.10~1990.09

旅长

副书记

唐全东

1990.09~1991.08

旅长

副书记

顾开文

1991.10~1992.12

旅长

 

 

 

 

(三)党委自身建设

 

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党委都十分重视自身建设。注重围绕党和军队的重大任务,重要决议文件贯彻以及班子调整、年度总结等时机,分析检查党委班子建设的状况,定期进行整顿,坚持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制度,制订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提出阶段性的施政纲领,增强党委领导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

1949年初、苏州军分区党委成员变动大、变动快,但紧紧围绕协同地方党政机关接管城市、清剿匪特、维护治安、组建县区武装等任务,抓紧党委自身建设。从1949年至1966年,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开展剿匪肃特、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运动,进行了部队的扩编和大精简,各级党委始终保持坚强领导。1966年3月,根据南京军区指示,军分区党委集中一周时间进行整顿。整顿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双重领导制度的自觉性,军分区党委成员都作了自我检查批评。1972年4月军分区党委《关于贯彻执行省军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尊重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的决定”的指示》,军分区党委总结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当好地方党委参谋的经验,增强服从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的观念,并要求各县(市)人民武装部党委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坚决贯彻地方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自觉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开展部门工作。1975年,军分区根据党中央(1975)18号文件、中央军委17号文件关于“军队要整顿”的精神,军分区党委着力改变领导班子存在的“软、散、懒”状况。同时对团级以上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一次整顿,重点批判资产阶级派性、解决团结和自身革命化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军分区党委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的反党罪行和推行的极“左”路线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彻底消除十年动乱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的混乱,进一步端正思想路线,促进党委自身建设。1978年8月中下旬,军分区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政治工作的决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及省军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思想影响,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的传统作风,明确军队的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10月,为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军分区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的学习,重点围绕“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问题畅谈学习体会。12月,军分区党委利用12天时间,按照整顿要求,认真总结检查一年多来党委的工作、学习情况,相互开展交心通气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民主,动员全体机关干部给党委和领导提意见,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党委一班人认真剖析原因,找出根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增强党委班子的团结,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80年代,陆军第178师党委主要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个人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等问题进行整顿建设。以此加强党委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1985年12月,第1集团军炮兵旅党委,为贯彻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在五年内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战略要求,以及第1集团军党委有关在1986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指示,作出《关于加强旅党委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决定》。1986年,炮兵旅党委坚持以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为指针,贯彻军委扩大会议精神,明确提出“放下师的架子,挑起团的担子”口号,努力适应旅的编制体制特点,理顺各种关系,全

1995年5月,武警苏州市支队党委开展机关党风教育活动

旅部队出现整体向上的形势。1989年,军分区党委坚持抓大事不含糊、管党员不松懈,坚信党的领导不动摇。各级党委和全体党员都表现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强的党性。按照“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方针,军分区党委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一班人的团结,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1990年9月,军分区党委班子调整后,系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和有关制度,联系实际制定《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在学习、团结、廉洁、求实、勤政、议事等6个方面,党委班子作出31条具体规定。并针对党委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以提高理论素质,加强内部团结、解决疑难问题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1992年后,按照新时期党建要求,军分区党委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党章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等文件,根据新党章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调整各干休所的领导班子。同时,军分区根据南京军区加强军分区建设的任务要求和省军区《军分区党委建设要则》,结合军分区实际,研究制定《军分区党委建设1992~1994三年规则》。1993年,装甲第10师针对师团班子调整变动面较大的实际,着眼加强对部队的核心领导,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和要求,制定《部队党委自身建设的措施》、《部队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任免规则》和《高标准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使党委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装甲第10师炮兵团党委还作为廉政的典型被推荐到集团军表彰。1995年,苏州各部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军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决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突出抓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问题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决策水平有新的提高。1996年,装甲第10师和军分区党委,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团级党委、机关建设,提高团党委、机关的自建能力。军分区针对人武部收归军队后党组织建设情况,及时建立人武部党委、纪委和机关党支部,从组织上保证党对人武部和后备力量建设实施正确有效的领导。同年军分区党委转发平江区人武部党委制订的《人武部加强自身建设措施和议事规则》。随后,各人武部也都研究制定或修订《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保证党委班子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1999年7~10月,苏州各部队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在党委机关进行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通过系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三讲”的重要论述,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广泛开展思想交锋,突出政治上的坚定性、学习上的自觉性、道德上的纯洁性和工作上的扎实性。2000年,装甲第10师在上级首长、机关指导下,进行扩大民主、公开选拔干部试点工作,选拔任用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感召力。2001年,在建党80周年之际,苏州各部队在团以上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开展学习和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认真查找和解决思想道德、党性观念、精神状态、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牢固确立与“三个代表”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工作标准和精神状态。装甲第10师,按南京军区党委建设标准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和作风建设,党委班子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7月1日,军分区党委集中党日时间进行“知党、爱党、颂党”的党课教育,请老干部组成党史宣讲团巡回报告。2003年春,在抗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军分区党委按照“防大疫、防逆转”的要求,制订“非典型肺炎”防治政治工作预案,完善各类政治工作保障预案,组织发动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深入街道、社区、厂矿、企业、乡村开展“非典”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和带领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典”传播途径,学会防治的基本知识,消除“恐非”心理,以积极的姿态,科学的方法投入抗非典斗争。2004年,装甲第10师党委围绕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加大“一线指挥部”建设力度,组织新进团级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学习全军“党建”座谈会精神,着力强化班子成员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按章办事意识。2005年,该部队又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有关提高党员素质的指示精神,分党委机关和基层组织深入扎实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促进团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党委中心组学习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措施。1949~1965年,驻苏州部队党委中心组主要结合“三反”、“五反”、军队社会主义教育等一系列运动和党的总路线进行理论学习。1952年1月,军分区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加强军分区机关和所属部队精简整编和“三反”运动的领导。1953年初,军分区党委中心组围绕党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学习讨论,提高对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这一重大课题的认识。1955年7月,分区党委和驻苏部队党委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同年11月进行实行义务兵役制度以后,首次征集新兵工作。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党委中心组学习一度混乱。1977年初,按党中央和总政治部的部署,苏州部队党委中心组学习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学习和领会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用毛泽东思想指导工作、改造思想,同时党委中心组还重读了《毛泽东选集》第一至四卷。

1978~1979年,各部队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和一系列方针、政策。1981年,军分区党委中心组还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88年以后,根据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苏州各部队党委中心组每年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或每季集中学习一次;机关干部主要采取自学、与党委中心组同步学习和集中轮训等方法进行。所属各单位党委也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

1993年,按照省军区部署,军分区机关和干休所分别进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专题教育,举办干部理论轮训班,党委领导同志运用自己的学习成果作专题辅导。1994年,苏州各部队党委中心组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头等大事,紧紧抓住不放,并注意运用自身学习成果指导和推动部队的学习。各部队党委首长分头下部队先后作20多场辅导报告,编写《江泽民关于特色理论学习的有关论述》、《邓小平伟绩资料汇编》等4本教育辅导材料,装甲第10师还摄制《军营春潮涌》录像片下发部队。军分区采用坚持自学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分散学习和分批轮训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在普遍完成通读的基础上,军分区集中举办三期《邓小平文选》读书班,所有在职干部轮训了一遍。老干部局系统开展“学三卷看变化”活动,召开《邓小平文选》三卷学习情况汇报交流会。各县(市)人武部按照地方党委的统一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干部通读《邓选》三卷,并积极安排干部参加党校轮训。1996年,苏州各部队党委规定团级机关每季不少于4天、师级机关每季不少于6天的时间用于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教育整顿相结合,围绕军区《关于深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的意见》,突出学习《邓小平文选》,在“进入思想,进入工作”上下功夫。8月中上旬,军分区党委又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为教材,举办了一期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班。10月初,总政工作组对苏州各部队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苏州部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2000~2003年,苏州各部队党委中心组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思想政治建设头等重要位置,按照《军队高中级干部三年学习规划》,在坚持经常、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各部队都拿出经费为团以上干部每人购买一套学习书籍。江泽民总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表后,各部队团级以上党委中心组都组织专题学习,并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分析部队建设形势,研究改进工作,增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2002年,苏州军分区党委中心组和下属团级党委中心组着重学习中共党史,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装甲第10师党委中心组突出抓了以江泽民同志“七•一”、“5••31”讲话和中共“十六大”精神为重点内容的学习,进一步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部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2003年,装甲第10师党委中心组深入进行“忠诚实践‘三个代表’,自觉当模范作表率”教育,围绕“人品、官德、党性”,狠抓党委班子思想作风建设。2004年,装甲第10师党委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军队党委工作条例》,突出抓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强化党委班子成员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按章办事意识,注意转变领导作风,坚持自带背包,深入班排,实行“五同”。 2005年,该部党委带头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弘扬抗战精神,激励练兵斗志”。

 

 

 

 

 

 

二、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称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团结与教育广大青年群众的核心,发挥党的后备军与政治工作有力助手的作用。1950年3月,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各部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定,开始在基层单位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至1951年7月,军分区和驻苏州的团以上部队凡符合建立团支部的单位和连队,90%建立团支部。此后,各级团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并进行骨干培训和教育工作。自1955年始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含独立营),均设立了青年团工作委员会。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1年,苏州军分区机关建立团委,下辖司、政、后、直属队等4个团支部。1982年驻苏部队营一级设立共青团总支委员会,军分区本级机关和独立营设立团工委,并由军分区政治部一名干部负责共青团工作。军队中的团组织在本级党委、政治机关领导下和同级首长的指导下,领导所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

陆军第178师团工委针对青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活动,开展创建先进团工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活动,共青团工作生气勃勃。1976年,在全军深入揭批“四人帮”斗争中,共青团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骨干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配合运动。该部队团员青年写稿1668篇,编排文艺节目160多个,专场演出48场。1977年,为纪念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十四周年,第178师团工委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为表彰活动中的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4月30日,师政治部通报表彰532团1连团支部、534团3营机炮连团支部、师炮兵团130火箭炮营3连团支部、师直属通信营通信连团支部等。1977年以后,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第178师政治部都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团工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198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第178师炮兵团政委张本友在全军第4次青年工作会议上,介绍炮兵团党委加强共青团工作领导的经验。1981年10月,南京军区政治部在第178师召开共青团工作现场会,介绍推广该部队共青团组织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开展丰富多彩团活动的经验。1982年,该师共青团代表孙禧仁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武警苏州市支队团工委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紧紧围绕部队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带领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生力军作用。1982年,支队团工委在支队全体团员中开展“学雷锋”和“四有三讲两不怕”教育,促进部队精神文明建设和战斗力提高。1984年,支队团工委在团员中开展“学雷锋、学英模、做好事、树新风”活动,提高团员青年道德素养,确保政治上永远合格。1999年武警苏州支队团工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英模事迹,走英模道路”活动,保证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

 

(一)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在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8月,遵照华东军区党委1950年1月《关于成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指示》军分区和所属团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成立。同年11月底,驻苏州团以上部队也相继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0月,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军分区成立党的监督委员会问题的指示》精神,内地军分区党委不设监察委员会,由分区党委分工一名领导兼管监察工作,具体工作由政治部门办理,分区党委监察委员会于以撤销。1966年9月,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规定,苏州军分区恢复监察委员会。根据1969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又取消党的监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中央军委根据党章规定于1978年9月25日,发出《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军分区和驻苏州团以上部队党委遵照通知要求,自1978年底,陆续成立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2月根据总政治部指示,改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12月,军分区纪委和下属团级纪委不设专门办事机构,由政治部组织部门承办纪委的具体工作。

 

表8-6  苏州军分区历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主任委员)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主任委员

程荣耀

1950.08~1951.10

副政委

主任委员

谭成章

1951.11~1955.11

副政委

书 记

彭 灏

1966.09~1966.12

副政委

书 记

孙 哲

1979.06~1981.07

副政委

书 记

张守瑜

1981.08~1983.05

副政委

书 记

戚务序

1983.05~1985.10

副政委

续表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书 记

赵有清

1986.01~1990.09

政治部主任

书 记

卓洪昶

1990.10~1994.05

政治部主任

书 记

肖汉涛

1994.05~1999.05

政治部主任

书 记

吴红兵

1999.05~2004.05

副政委

书 记

侯大康

2004.05~2004.05

政治部主任

注:11955年10月~1966年8月,内地军分区党委不设监察委员会,由党委分工一名领导兼管监察工作。

   21969年4月,根据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委不设监察委员会。

 

表8-7 苏州军分区历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副主任委员

江洪涛

1950.07~1952.06

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副书记

顾德明

1966.09~1966.12

政治部副主任

副书记

董士奎

1979.06~1980.11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陈 亮

1979.06~1983.5

参谋长、副司令

副书记

戚务序

1981.03~1984.05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潘云飞

1981.08~1983.05

参谋长

副书记

汤朝京

1983.05~1985.11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单明福

1986.01~1990.12

后勤部长

副书记

肖汉涛

1999.05~2000.09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杜建华

2000.09~2004.03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侯大康

2004.03~2004.05

政治部主任

 

表8-8      陆军第178师历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书 记

张立志

1979.01~1980.11

副政委

书 记

高玉海

1980.12~1983.04

副政委

书 记

胡克服

1983.05~1985.12

副政委

副书记

胡文贵

1979.01~1981.12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张明仲

1982.01~1983.04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吴少华

1983.05~1985.12

政治部主任

副书记

赵本华

1984~1985.12

政治部副主任

表8-9      第1集团军炮兵旅历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录

职 别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书 记

马多权

1985.12~1986.10

政治部主任

书 记

温凯宾

1986.10~1989.12

政治部主任

书 记

耿仁柱

1989.12~1991.03

副政委

书 记

仓林凯

1992.03~1992.12

副政委

副书记

陈尔颜

1985.10~1988.10

政治部副主任

副书记

仓林凯

1988.10~1992.03

政治部副主任

副书记

林 超

1992.03~1992.12

政治部副主任

注:炮兵旅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85年12月19日成立。

 

(二)廉 政 建 设

 

坚持廉政教育 党的廉政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军队战斗力的强弱,也关系部队的发展、干部的健康成长。苏州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着力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1949年8月,苏州军分区机关、部队学习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教育,开展整编节约工作,培养机关、部队自己动手艰苦奋斗的精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执行集体办公制度,精减勤杂人员90余名。1950年6月,为了救灾和救济失业工人,军分区机关、部队又进行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政治教育,开展为救灾和捐助失业工人,捐献人民币1297.4万余元(旧币),大米2 200余斤,衣服500余件。

1960年5月16日~9月14日,军分区根据上级指示,军分区认真开展培养“三八”作风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整风运动。军分区180机关余名干部参加“出门整风”;利用早晚时间,学习整风文件,接受思想教育;白天分头到13个公社(镇)参加农业劳动。1964年1月18日,军分区认真传达总政治部罗荣桓主任和罗瑞卿总参谋长的指示,深入进行“反腐化堕落、反违法乱纪”的教育,增强干部组织纪律性和反腐蚀能力。1965年1月,军分区利用传达总政治部关开开除周志坚等3名高级干部党籍的决定,组织团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腐蚀,严格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法纪的教育。

1970年2月,军分区为教育机关、部队干部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高昂的革命斗志,分期分批在机关、部队开展“两忆三查”(忆苦思甜、忆苦思权;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教育。

1985年5月~1986年3月,军分区根据党中央的整风决定,先后在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整风,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系统教育和对照检查,并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1987年4月江苏省军区党委表彰苏州军分区第1离职干部休养所离休干部杨步清为“终身艰苦奋斗,永保本色老红军战士”,军分区党委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学习杨步清同志事迹的活动,培育干部战士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1988年9月根据南京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中央军委(1988)4号文件,加强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批示》精神,和省军区“关于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部署和要求”,苏州军分区党委把保持廉洁教育作为第一个专题。

2001年,军分区党委根据中纪委和全军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进行各项廉政法规的再学习、再教育、再落实。警示教育做到未雨绸缪、警钟长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团以上廉政档案。2003年,军分区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组织团以上党员干部围绕人品、官德、党性这个核心,结合实际开展 “不比待遇比贡献,艰苦奋斗干事业”专题教育,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教材,深入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的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李真贪污受贿的教育录像,并利用半年中的党日活动时间,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选编》和南京军区纪委编发的《廉政手册》,军分区党委编印“廉政知识百题问答,并对全区64名团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知识考试。2004年,军分区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书,并以许志强、杜宪广案件为反面教材,集中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落实廉政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措施。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1950年8月,苏州军分区党委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0月,又改为党的监察委员会。1978年9月,又重新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抓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的纪检工作。建国初期党风廉政建设,一般都围绕军队重大任务转换,结合不同时期开展的运动进行。1953年4月根据江苏军区党委《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指示》,在机关和部队中开展“两反”教育和“两反”斗争,揭发机关和部队中存在的各种官僚主义表现和违法乱纪行为,制定遵纪守法的有关规定。1958年10月3日~11月9日,苏州军分区党委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运用召开党委扩大会的形式,用38天时间,发动机关干部和各人武部领导干部帮助军分区党委整风。1963年5月6日~9月5日,军分区党委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五反”运动(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共揭发出犯有贪污盗窃行为的14人(其中贪污1000元以上3人)。

1983年6月,军分区纪律委员会贯彻中央(1983)2号、7号文件,围绕中纪委7号文件提出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无态度不端正;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无软弱涣散,有无利用职权谋私利”三个问题和南京军区党委《关于坚决贯彻党的〈准则〉和《反对干部利用职权搞特殊化的决定》,逐一对照检查,发现纠正问题。在学习贯彻中纪委(1983)2号、军委纪委(1983)13号文件精神时,军分区纪委成立清房检查小组,狠抓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对7户占用两处住房户,责令限期全部让出,共让出面积404.88平方米。沙洲县人武部利用40多天时间,对在职和转业干部占用的营具、公物重新作了登记清理,折价处理营具233件,回收公物66件。1985年6月,军分区纪委在贯彻全军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时,围绕纪检工作如何保证精简整编的顺利进行和继续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问题,结合军分区实情,制定《认真贯彻全军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加强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军分区党委及时下发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12月28日,军分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1985)57号文件的通知》和南京军区、省军区政治部、纪委为此所作的按语,结合整党,主动进行对照检查,坚决纠正和抑制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1986年3月26日,军分区纪委根据省军区党委提出的年内抓好党风根本好转的总目标,结合机关精简整编、人武部归建地方、团以下单位整党和财经纪律大检查等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军委座谈会和中央机关干部大会的精神以及党中央作出的关于端正党风的一系列规定,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着重对5个方面进行狠抓:一是治本教育,把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搞深透,提高党员端正党风信心;二是建立党风责任制,确定实现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人;三是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对所属23个单位逐一进行检查,纠正财经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一个干休所集资生产的问题进行纠正。四是组织力量处理来信来访309人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起;五是动真务实,狠刹歪风。对南京军区三级书记会议上提出的必须解决的6个重点问题和总政治部提出的团以下单位存在的12种消极现象,进行自查清理,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基本达到军委纪委提出的实现党风好转的“五条标准”。

1987年,军分区在搞好部队正面教育的同时,组织官兵进行党章纪律制度的再学习,并突出党内民主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从制度上确保政治纪律和抓好经济案件的预防。并组织力量进行“文革”冤假错案平反落实政策扫尾工作。对1986年基层整党时两名暂不登记的离休干部党员,在教育帮助、搞清问题的基础上,按整党规定进行了补登。期间,还处理各种来信614件,落实申诉案件10起。1988年,军分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精神和省军区党委有关规定,在建设廉洁、高效的表率机关上下功夫,制定军分区党委、机关保持廉洁的五项规定和四项监督制度,并付诸实施。1989年初,军分区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各人武部进行“财务、物价、税收”检查。6月,北京发生动乱后,军分区纪委、第1集团军炮兵旅纪委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指示,及时传达军委纪委《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组织部队官兵认真学习,进一步强调党的政治纪律,规范党员的言行,保证党员在政治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

1991~1993年,军分区根据中办(1991)17号文件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军分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力度。1994年后,军分区以陈希同问题和王宝森案件为反面教材,注重在干部住房、用车、接待和物质待遇等方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督促检查。1996年,人武部收归军队期间,军分区纪委会同市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期间加强纪律的通知》,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确保收归工作圆满完成。1998年来,军分区党委两次下文,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抵制“酒绿灯红”的影响,自觉过名利关、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人情关。武警苏州市支队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对支队有关生产经营性项目及时进行清理监督,促进了支队党风廉政建设。1999年,军分区结合“三讲”教育,对两名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震动和教育了干部。

2005年,军分区召开团级单位主官述学述职述廉政大会

2000年,装甲第10师重视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年初,该部将“连务公开”做法引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在团级单位普遍实行政务公开,把重大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大活动、各类考核评比和物资指标下拨,以及基层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等情况公布于众,接受官兵监督。建立一表、一卡、一书、一栏、一套资料(落实责任制情况登记表、检查监督卡、整改通知书、党风廉政建设公布栏,以及责任制制度规定、党纪条规摘编等学习教育资料),并制定《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促进部队党风廉政建设。2003年11月,苏州军分区为更好发挥党委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检查团以上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情况,对全区40名团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登记,对7名离任主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2003年春节之前,军分区党委又制订廉政建设经费联审会签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廉政登记制度,党内、行政、群众监督制度,用人任前公示制度,重大工程招标监管制度,征接兵工作督查制度,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监督制度,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完善团级干部廉政档案。同时还要求全区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军分区本级和团级单位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装甲第10师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团以上干部“两个以外”管理监督措施》、《团以上干部学习生活交往情况表》和《关于加强团以上干部用权、生活、交往管理监督措施》等文件,明确管的重点,坚持管的制度,强化管的责任。2004年,军分区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落实各级主官述学述职述廉等制度,实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05年,苏州军分区党委为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党管干部和群众监督的力度,推进拒腐防变、清廉为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整 党 整 风

 

为加强党委的思想、作风建设,苏州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团以上党委经常进行整党整风。1952年上半年,军分区党委根据党中央的决定,进行“三反”整党运动。在这次整党过程中,经过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和整党思想检查,揭露了部队中存在的贪污浪费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使干部、战士受到一次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深刻教育。但由于运动强调大胆怀疑、放手撒网、掌握政策不稳,甚至搞逼供信,也伤害了一些同志。事后对整党运动中组织处理的32名干部,其中党内处分的8名,受刑事处分的2名,逐个进行了甄别纠正。1966年3月26日~4月2日,军分区以8天时间整顿领导班子和机关。参加整顿的机关党员干部54人,占实有人数的95%,县市人武部151名干部听取整顿动员报告并参加鸣放,帮助军分区党委和机关整顿。这次整顿以五项原则为依据,以突出政治为中心,发扬民主,促进党委和机关的革命化建设。1972年,军分区各级党委通过传达贯彻中央批林(彪)整风汇报会议精神和学习中央(1972)12、28号文件,在突出批林这个重点的基础上,前后四次进行思想整风。特别在贯彻中央(1972)28号文件中,团以上党委都以4~5天的时间,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开门整风,主动走出去,召开军政军民座谈会,虚心听取地方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违反政策纪律的现象。共退还地方房屋167平方米,补交97.9亩土地的农业税,退还占用、借用地方的各种物资553件,使各级党委受到一次深刻的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再教育,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1976年12月,军分区和驻苏各部队组织官兵认真学习中发(1976)15、16、24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关于揭批“四人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体官兵统一思想,一致拥护党中央的决定。1978年12月,根据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军区党委指示,在省军区首长和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军分区党委从11日起,利用12天的时间,进行党委整顿。按照整顿要求,总结检查一年多来党委工作、学习情况,相互开展交心通气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民主,动员全体机关干部给党委提意见,针对提出的5个问题,党委一班人认真剖析原因,找出根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1981年第四季度,遵照总政治部关于团以上党委要进行整顿的指示和省军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军分区对全区10个团级党委普遍进行整顿。整顿的重点是: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解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和正确对待精简整编的问题。1982年上半年,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军分区党委和司政后机关又开展一次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为主题的整顿。此次整顿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发(1982)15号、1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照《准则》,自觉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次教育整顿,较好地解决军分区党委和机关存在的软弱涣散、工作作风漂浮,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

根据党的十二大决定和省军区党委的部署,军分区从1985年5月19日~9月28日,进行党委和机关整党。整个整党工作分学习文件、对照检查、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检查总结、上级验收5个阶段,历时4个半月。整党中对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对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对官僚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资产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对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状况,对党内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进行清理。在整党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认真贯穿边整边改的方针,经民主发言和党委自查,找出军分区党委在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领导作风、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等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提出的66条意见,党委和机关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立即改正的28条,有23条研究了改正措施,9条向有关部门作了汇报,6条向有关部门和同志进行了说明。陆军第178师,也从5月11日~9月9日,在部队党委、机关展开整党工作。首先用32天时间学习整党文件。然后进行对照检查、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总结验收。南京军区整党办公室3次转发该部整党的做法和经验。1986年1月4日,遵照南京军区和省军区部署,军分区党委和机关集中16天时间对84名干部党员,进行以端正党风、开展党风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整党补课教育。3月中旬,根据中央整党决定和军委(86)1号文件精神,军分区党委按省军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完成机关整党的基础上,组织全区10个县(市)、区人武部和6个干休所,共16个团级单位的党委进行整党。参加整党的党员689名(其中在职干部党员167名,离退休干部党员395名,战士党员37名,职工、家属党员90名)。通过整党,全区党员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整党的预期目的。

 

 

四、基层 建 设

 

加强基层建设,事关军队建设全局。中央军委、总部和军队各级党委,历来重视基层建设。尤其是《军队基层建设纲要》颁发以来,基层全面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涌现出一批批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提高了部队战斗力。

 

(一)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单位(连队)的战斗堡垒,是基层单位(连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各部队,都十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1949年5月,苏州军分区成立初期,就根据党中央关于“支部建立连上”的要求,同时组建党的基层组织。1949年5月,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5个县总队,以及分区特务营、教导大队在组建的同时成立了基层党的委员会。警备团和各总队所属连队、各区区队,普遍建立党支部,军分区机关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供给处、卫生处各部(处)建立机关党支部。至1950年6月,军分区建立营级党委9个,党支部126个。随着机关的扩编和精简,党的基层组织坚持同时调整。1951~1952年,军分区进行大规模精简整编,先后撤销所属警备3团及5个独立营,各部队基层党的委员会随之撤销,保留支部。至1952年底,军分区下属单位共设党支部12个。1955年,机关又一次精简以后,调整为9个党支部。1958年8月,各县人武部、兵役局机关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隶属县级机关党委(总支)领导。1961年后,各县人武部建立党委,各人武部机关党支部属人武部党委和地方机关党委双重领导。1966年又调整为团级党委9个,基层党委1个,党支部27个。1986年2月,军分区机关在军分区党委领导下建立机关党总支和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部门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机关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另外6个干休所共建17个党支部,负责党员教育和工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驻苏州各部队、武警苏州市支队也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在所有连队和基层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至2005年,武警苏州市支队14个基层党支部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二)强化基层建设措施

 

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各部队党委,为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建设,除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还根据不同时期部队所担负的不同任务,制定和落实加强基层单位(连队)建设的措施,确保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1993年6月,军分区组织全区14名党支部书记集训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989年以来,军分区党委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连续几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989年11月7日,军分区首先在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两个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试点,总结经验,而后在军分区机关和干休所工作人员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军分区机关所有党员都参加评议,经群众评议,党委考核,全部合格。干休所7个工作人员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11月7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117名党员参加评议,经群众推荐,党委审定,评出优秀党员5名,合格党员97名,基本合格党员15名。在评议中,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解决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1991年4月,军分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的自身建设,军分区机关党总支制定下发《加强党支部和党员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巩固和发展民主评议党员成果。

坚持基层骨干培训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部队党委十分重视基层骨干培训。1951年下半年至1952年,军分区所属部队开始精简整编,工作重点开始从剿匪肃特、维护地方治安 转向民兵工作,为帮助干部战士转好思想弯子,适应工作重点转移,军分区党委1951年底采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培训基层骨干135名。1955年9月和1956年5月,为细致做好机关干部在授衔、授勋中的思想工作,军分区所属单位组织基层骨干先行一步,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评衔、授勋。1979年9月,军分区以召开“真理标准”补课讨论会的形式,组织基层党委、党支部骨干38人参加集训,听取李良臣政委的辅导报告。1983年1~3月,为着重解决做合格党员问题,陆军178师分期分批轮训党员,参加轮训的党员1114名。轮训中,该部队师团两级领导到骨干轮训队上课的达46人次。1984年6月,为更好地组织党员学习党中央整党文件,军分区于6月举办学习整党文件骨干培训班,全区基层党组织20名骨干参加。培训班系统学习文件,总结交流经验,集体研究备课,领导重点辅导,为面上学习整党文件培养了骨干。1994年,装甲第10师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建设纲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注意从最薄弱的班务会、党小组会、经委会抓起。在所属某装甲团先行探路的基础上,向其他所属部队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基层开好“三会”。该部的做法先后被集团军、军区转发。1996年,装甲第10师为纠正“两个群众组织”制度不落实、活动不经常的问题,注重把党支部、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捆在一起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同时结合干部调整,选准配强基层党支部正副书记,并通过集训组织成员,组织他们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原则和制度,帮助他们熟悉掌握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把集体领导搞坚强。对问题多的基层党支部,实施帮助和整顿。1997年,装甲第38团摁住党支部建设这个关节点,通过采取多种帮带途径,着眼固强补弱,对后进连队和小散远直单位进行重点帮建,基层党支部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普遍有提高。1998年,在组织连长、指导员集训的基础上,该部又抓党支部委员的集训。建立正规的党内生活秩序,纠正党组织生活制度简单化的问题。针对新兵役制度实施带来的新情况,1999年10月,装甲第10师除及时调整健全基层组织,又对基层组织的主要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对照《军区部队基层建设三年规划》,认真查找差距,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000年,扎实抓好“三讲”(讲政治、讲作风、讲纪律)正面教育,装甲第10师采取流动培训、短期集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抓基层教育骨干的先行培训。教育中,坚持突出“正面”主线,在灌输正面道理、弘扬正面典型、搞好正面帮带、拓宽正面渠道上下功夫,收到较好的效果,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推行连务公开民主管理 落实“基层建设纲要”,推行连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基层建设又一措施。1994年以来,驻苏部队的基层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建设纲要》,普遍推行连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装甲第10师多次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官兵意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连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规范,制定《连务公开实施细则》,统一连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办法。驻苏州部队所有连队都建立《连务公开栏》、《争当优秀士兵竞赛栏》、《经济民主栏》等栏目,以利于群众监督。装甲第10师装甲第39团组织编写《连务基本知识》供基层官兵学习,对团机关、营级党委在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连务公开中的职责作明确规定。通过实行连务公开活动,增强基层官兵的“主人翁”意识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纯洁内部关系,增强连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棘手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特别是在战士入党、奖惩、休假和连队伙食管理等敏感问题上,通过以公开求公正,消除以往在战士中出现的误会和疑虑。1999年,装甲第10师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建设纲要》落实的力度。各级在提高党支部“两个能力”方面,把连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巩固和深化作为推进基层全面建设的突破口。为进一步规范“连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专门组织基层骨干集中培训,使“连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1999年初,装甲第10师会同总政治部、南京军区和集团军,对装甲第37团推行“连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查,并制定《连务公开有关重点内容实施方法补充规定》和《团党委机关支持连队事务公开十条措施》,下发各部队执行;对连务公开中出现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程序不够规范、战士只关注敏感问题公开,以及机关干预连队事务影响连务公开落实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连务公开活动的不断深化。1999年10月17日《解放军报》一版头条以“建立‘四公开一监督’新机制”为题作了报道。10月21日~11月4日,在军区、集团军机关工作组的指导下,装甲第10师装甲第39团又进行扩大民主搞好年终总结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改革。结合年终述职、群众评议,广泛发动群众,公正考核干部,走开一条干部“能上能下”的路子,激发官兵内在动力,促进基层建设稳步发展。

2000年,装甲第10师围绕南京军区领导提出的“知兵之所想,亲兵之所爱,爱兵之所虑,为兵之所急”,在基层广泛开展“知兵亲兵爱兵为兵服务”活动,制定“四兵”服务细则,逐步形成干部学习制度、经常性教育制度,分析讲评制度等一整套开展“四兵”活动运行机制,激发官兵热爱基层、建设基层的内在动力。2001年,装甲第10师又在装甲37团进行“基层民主管理”试点,激发官兵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官兵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2003年,该部队实行和完善党委常委分工帮带和科(股)同营连挂钩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工作帮带力度。2004年,为帮助基层解决“五多”,克服基层忙乱问题,装甲第10师制定《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增强按纲指导效益的意见》,明确领导机关抓 基层的“八项制度”,规范机关抓基层的秩序。2005年,该部队又以基层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抓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基层组织在“动中建”的措施,确保基层组织坚强有力。

 

(三)抓好基层教育

 

苏州军分区和驻苏部队所属党的基层组织,都把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领导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50年代,军分区各基层党支部除组织学员学习《党章》和党在各时期的重要决定以外,还结合立功创模运动,开展各行各业的革命竞赛。加强干部战士的思想改造,增强爱国主义观念。1949年5月~1950年8月,军分区创办《人民战士报》,经常介绍和推广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对军分区基层党支部政治教育工作起推动和促进作用。1956年底,军分区在基层单位组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宣传教育。

1966年,军分区和驻苏部队各党支部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热潮,进一步统一官兵的思想。“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军分区和驻苏各部队受到“左”倾思想影响,党的基层建设也受到了一定干扰。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党内教育重新走上正轨。

1977年5月,陆军第178师在揭批“四人帮”第二战役的基础上,普遍进行叶剑英副主席在党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个应该不应该”教育,重点在党的领导、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等3个方面,明辨是非,增强党性。11月21日~12月16日,军分区独立营党委以及各连党支部集中时间开展学习批判“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肃清“四人帮”的影响,所有连队恢复党课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军分区所属单位党支部注重“党建”教育。

1982年9月,南京军区在陆军第178师召开基层教育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该部基层教育规范化、系统化做法和经验。1986年6月以来,每年年初,军分区所属单位党支部和党小组都制定详细的党员教育计划,统一部署,严格要求。先后组织机关和部队官兵学习《党的建设讲话》、《中共党史讲话》、《党的基本知识讲话》和中央领导历次在“建党”节上的重要讲话,并结合“七·一”,大力表彰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进行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活动,激发党员的奉献精神。

1986年,第1集团军炮兵旅党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十面红旗百枚奖”竞赛活动,活跃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得到第1集团军和南京军区的表扬。是年,第1集团军在该旅召开青年工作现场会,南京军区在该旅召开组织工作现场会,总结表彰该旅党员教育和“党员群众双向联系”制度的做法、经验。1989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其复杂,极不平凡的一年。第1集团军炮兵旅,坚持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统一官兵思想,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军事训练为中心,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保持了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经受了是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的严峻考验。

1991年,武警苏州市支队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召开的基层党支部建设座谈会精神,坚持“着眼建设、贯彻教育、注重帮助、普遍提高”的原则,以解决“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坚强”为重点,对基层党支部进行“集中抓”、“重点帮”活动,使基层党支部组织领导能力得到提高。

199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两个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军分区依据《党章》和修订后的《政治工作条例》、总政、南京军区和省军区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和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同年,为使广大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史,军分区7、8月先后举办两期党史集训班,培训干部党员91人,占干部总数的92%。翌年,第1集团军炮兵旅坚持把学雷锋、学好八连、学硬骨头六连和学传统活动与基层创先进活动有机结合,认真抓好江泽民主席“64字创业精神”(江泽民在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对新时期创业精神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精辟的概括,共64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知难而进,学习外国、自强不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勤劳节约、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和尊干爱兵教育,组织31名政工干部到“南京路上好八连”参观见学,总结宣扬炮兵团、修理营等群体典型和陈富群、张东宝个人典型,促进基层全面建设。

 

 

五、立 功 创 模

   

《新苏州报》报道警备团庆功大会情况

1949年底至1950年6月,军分区警备团召开三次庆功大会。1950年6月9日,军分区警备团召开第三次庆功大会,表彰渡江以来涌现出的战斗功臣713名。1950年8月25日,军分区评选出战斗功臣宦有富等7名英模代表参加苏南军区第一届英模大会。会后,军分区又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的报功、评功、记功制度和创模的有关规定,开展各行各业的革命竞赛。1951年1月,军分区召开由35名功臣出席的功臣代表会议。1951年8月1~6日,苏州军分区隆重召开首届选模庆功大会,表彰一批渡江战役、剿匪肃特战斗中的人民功臣及工作模范。会上评选出夏春元、王兴家、黄朝荣、陶如山、张才根、徐忆萱(女)和屈小茂(民兵)等7名战斗英雄和工作模范,出席苏南军区于1951年9月召开的第二届英模代表会议。在这次英模代表会上,苏州军分区卫生部徐忆萱选为苏南军区第二届英模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立功创模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发全体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保证剿匪肃特、镇压反革命、部队整训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970年7月19日,陆军第60军给陆军第178师第532团9连政治指导员陈田彰记一等功,表彰他关心连队建设的卓著成绩。1975年1月15日,陆军第178师第532团高机连驭手周新海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力挽军马,勇制飞车,不幸牺牲。9月17日陆军第60军为周新海追记一等功,并在苏州隆重召开记功大会。10月5日,中共南京军区党委做出《关于宣传和学习周新海同志的决定》。1977年底,军分区召开“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大会,表彰55名先进个人和一批“硬骨头六连”式的单位。军分区独立营2连被南京军区授予1978年度“硬骨头六连式连队”的荣誉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1979年2月,南京军区批准陆军第178师下属6个连队(第532团1营机炮连、2营机炮连、第533团8连、第534团3营机炮连、炮兵团130火箭炮1连、师直属通信营通信连为“硬骨头六连”式连队,并各记集体二等功)。

1981年12月,陆军第60军为创办“战士之家”的第178师532团政治处记集体三等功。1983年8月,南京军区为表彰陆军第178师师直高炮营营部炊事员权义昌“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英勇行为给权义昌同志记二等功。8月下旬,该部召开庆功会,南京军区向守志司令员,王子波副司令员和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庆功会。

1998年6~9月,装甲第10师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中,坚决贯彻执行江泽民主席“严防死守、决战决胜”的决策部署,领导亲临第一线,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干部、战士顽强奋战,该部涌现23个先进集体,91名先进个人。其中该部炮兵团被军区记集体二等功,某装甲团第3营第9连、某装甲团第3营第8连记集体一等功。藏族战士阿东被南京军区授予“抗洪英雄”荣誉称号。是年,装甲第10师某团防空营等3个连队因军事训练突出,被集团军记集体三等功。

2002年,装甲第10师装甲第37团汽车连、装甲第39团坦克第1营被南京军区表彰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其中装甲第39团坦克第1营由南京军区记集体一等功。

 

 

六、科学文化学习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就把学习科学文化作为军队建设的大事来抓。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倡导加强科学文化教育,培养军地两用人才。1981年4月,总政治部在全军青年工作会议上,号召全军积极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活动。此后,军分区和驻苏部队更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作为新的历史时期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放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训练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不放。

 

(一)科学文化学习

 

苏州军分区成立之初,就注重干部的文化教育。1951年,军分区把所有干部按照政治理论及文化水平高低分别编为四种班次:(1)文化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三年

军分区战士在苏州市书画院学习书画知识

 

级以下学语文为主,四年级以上学算术为主;(2)初级班。主要组织学习政治常识等;(3)中级班。主要学习社会发展史等;(4)高级班。主要学习社会发展史和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并坚持营连干部每周6小时、机关干部每周12小时的文化学习时间。军分区领导亲自授课,增强干部对文化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从1952年6月开始至1953年,军分区部队按照毛主席规定的“速成的、联系实际的、但又是正规的”文化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华东军区“关于部队训练以文化教育为主的方针”,开展大规模文化学习运动。军分区成立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每个连队配备1~3名文化教员。同时在全面贯彻华东军区政治部颁发的文化教育立功创模条例的基础上,围绕立功创模运动,开展学习互助、红旗竞赛,促使干部进一步发挥创造性,部队上下都把学习文化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战略任务来完成,学习热情十分高涨,涌现出一批文化教育方面的功臣模范。

1961~1965年,军分区分期分批举办干部文化补习班,每期5~6个月,每批40人左右,帮助机关和人武部干部补习初中课程。同时,还组织有条件的机关干部、战士参加苏州市级机关举办的文化夜校和机关业余大学学习,提高干部、战士的文化素养,为部队文化教育培养教学骨干。

1979年后,为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党委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上级机关要求开展科学文化教育的指示,先后举办多起干部文化补习班、文化集训班和中专班,并组织干部参加自学考试,使全体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干部的文化知识结构得到了较大改善。1980年6月、9月,军分区先后举办二期初中文化学习轮训班,机关和下属单位的56名干部参加,每期时间为3个月,学习内容主要是普及中学数理化。1983年5月,军分区召开加强科学文化学习经验交流会,探讨科学文化教育的新途径,制订《科学文化教育五年规划》,要求“抓中间,带两头”:抓中间就是重点抓好普及高中文化教育,带两头就是一头抓初中扫尾,一头组织大专的自学考试。7月,军分区第三期干部初中文化补习班和第一期干部高中文化补习班同时开学,参加补习的干部共62人。这两个补习班均于10月结业。9月,军分区又和苏州市轻工技校联合举办干部中专班,学制1年半,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共51人参加学习。10月下旬,军分区举办第四期初中文化学习班,军分区50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下的干部计17人全部参加。至1984年3月,军分区全部完成普及初中教育的任务。同时,军分区和所属人武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共筹办中专班1个、高中班7个,共145名干部参加学习。至1986年12月,其中103名分别获得高中、中专毕业(结业)证书,其余42名于1987年5月毕业(结业)。至1987年9月,军分区基本完成普及中等教育任务。

1985年1月,军分区在继续抓好《科学文化教育五年规划》落实基础上,制定下发《苏州军分区发展大专教育六年规划》,要求至1990年,军分区师以下、年龄在45岁以下的干部,分期分批完成大专学习任务。经过有计划选送部分干部到军、地高校学习和组织干部参加地方高校自学考试,以及协同中央党校办好苏州函授班等多种途径,并落实了激励机制,鼓励机关干部攻读大学本科或大专课程。至1996年,军分区机关45岁以下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00%。

1979年1月,驻苏州陆军第178师响应党中央关于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号召,也掀起学习科学文化热潮。1月上旬,该师召开师、团机关干部学习科学文化教育开学典礼,有计划、有部署在部队普及初、高中教育。1982年3月~1985年2月,陆军第178师先后开办初中文化速成班5期,参加学习的348名干部取得了初中毕业(结业)证书。1983年1月,陆军第178师对文化教育做出部署,要求全部队干部在4年内普及高中和中专,并对各级文化教育任务、组织领导、教学制度,教员队伍,教育经费等做出具体要求。1983年1月至1985年2月,该师举办干部高中文化速成班9期,(其中理科班5期、文科班3期、函授班1期),参加学习的干部401人。在普及高中教育的基础上,该师又采取商请地方院校为部队干部开办大专班、组织干部参加地方大专和大学本科自学考试等办法,把部队科学文化学习推向更高层次。1985年1月,陆军第178师为推动大专教育的更快更好发展,通报表彰27名自学考试成绩优异的干部,在全师进一步掀起学习科学文化热潮。对士兵的科学文化教育,该师着眼于士兵愿学、部队能办、学了管用的原则,按士兵的不同服役期限和原有文化基础,在义务兵期间主要安排学习一门科学文化知识或技术,对不具备中专文化程度的士官,着重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对已具有中专文化程度的士官,安排大专学历教育。1985年5月,在南京军区召开的“学习科学文化、培养两用人才表彰大会”上,陆军第178师被南京军区树立为学习科学文化先进单位标兵,并获奖杯2只。

1998年以来,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科学文化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1998年7月,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片区在装甲第10师设自学考试苏州考点,开设“法律”、“高技术应用与管理”、“经济与行政法学”等本、专科专业,共有140名官兵报名参加学习。

2000年8月,装甲第10师开办“国际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图为开班典礼

2000年8月,装甲第10师与苏州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办“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共有59名干部参加学习。2001年起,苏州市民政局、教育局、苏州高级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文化拥军和科技拥军,每年

为装甲第10师举办一期战士高中文化补习班。至2005年已办5期,共使2500多名战士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成人高中教育毕业证书。

 

 

(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1979年,苏州军分区、驻苏州部队响应邓小平同志关于大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号召,干部、战士自学成才热情高涨,知识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1981年4月,苏州军分区在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活动。1983年6月,军分区政委吴显隆、副政委徐德云、政治部主任汤朝京等3名常委带领工作组,深入所属单位检查了解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学习徐州、金华两地培养军两用人才经验,本着“以军为主,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岗位育才”指导思想,加大全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力度,全区开办各种专业知识学习班15个,建立专门的育才场地和培训点,300多名干部、战士参加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学习培训。9月9日,军分区举办军地两用人才成果展览会,其中有375件展品参加省军区军地两用人才成果展览会参展,并有6名干部、战士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1985年1月,为进一步提高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军分区制订《苏州军分区1985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实施意见》,分区机关和所属单位都拿出本单位育才计划,做到全区干部、战士人人都有成才目标。全区战士除4人考取军校外,其余都落实到驾驶员培训、缝纫、烹饪技术培训和参加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学校刊授教育,学习一门应用技术。是年,军分区入伍3年以上战士一门以上技术证书领证率达94.7%。1985年,武警苏州市支队开办汽车、摩托车修理、电工、摄影专业技术培训班14个,176名战士掌握了1~2门专门技术。1987年,武警苏州市支队开设无线电、电焊、烹调等16个专业“育才室”和14个“实习场所”,实行“育才、荐才、用才”一条龙服务,向地方10个单位推荐警地两用人才68名。

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中,陆军第178师坚持按照“士兵愿学、部队能办、学了管用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习内容包括法律、财会、家电维修、烹饪、种植养植等技能。1984年,该师为帮助解决部队伤病残战士退伍安置问题,于8月至10月,专门安排即将退伍的58名伤病残战士进“军地两用人才学校”学习。根据这些战士的实际情况,安排进家用电器修理、钟表修理、裁剪缝纫等3个专业技术班。经二个多月学习培训,58名即将退伍的伤病残战士分别获得上海钟表公司技术培训班、苏州市桃花坞职工业余学校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不仅妥善解决了伤病残退伍战士安置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还对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深度发展找到了新路子。

1985年起,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正式纳入教育训练计划。1985年5月,陆军第178师在南京军区召开的“学习科学文化,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表彰会”上,获得“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达标单位”荣誉。1986年,军分区按照省军区《学习科学文化,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纲要》,成立由司令员丁剑良为组长的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训练领导小组。育才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司、政、后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司令部主管育才工作,统筹制定计划,明确任务、时间、指标,主管理工科专业学习。政治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和文科、党政干部等专业人才培训。后勤部负责物资保障,筹集“智力投资基金”,主管财会、军械等经济类专业技术培训。建立“四定两包”责任制(即定人员、定学习任务、定完成时间、定奖惩措施;单位包参学率、个人包合格率)。为了奖勤罚懒提高文化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军分区从1985年起,对干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干部,采取学杂费包干加奖学金的办法,鼓励干部在职自学。

1988年8月,苏州军分区根据南京军区对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改进意见,进一步深化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坚持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以军为主”的前提下,对培训内容、方法和工作重点,作了适当调整。在内容上实行以科学文化知识为主,实行智能和技能并举,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在培训时间上,变短期突击轮训为经常性培训,按照不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分配使用时间;在培训对象上,变全员培训为有重点培训,区分不同对象,入伍前就有一技之长的士兵,着重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对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村籍士兵,则重点进行民用技能培训。

1992年,军分区针对干部、战士新的求知成才愿望,为进一步办好这件利国、利军、利民、利兵的实事,再次调整更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并把服役第二年以上农村籍无专业技术的老战士作为培训重点。对有军地通用技术的老战士,不再组织民用技术培训。对有半通用技术的老战士,安排“补差”培训。并会同地方部门,对参训老战士组织技术等级考评,然后发给地方承认的相应技术证书。

1996年以来,苏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发挥地方社会发展优势,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活动,为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科学文化教育和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工作注入新的动力。苏州大学、苏州生命科学院帮助第100医院培养血液免疫、肿瘤细胞培养方面的医学人才。

1996年5月,装甲第10师按照文化知识型、实用技术型、综合智能型3种形式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

1999年,根据总参,总政、总后、总装《关于加强和改进士兵科学文化教育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意见》,苏州军分区根据实行新的兵役制度以后,机关士官多,义务兵少,服役时间短的实际,研究探索军地两用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在机关士官中开展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士兵参加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和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999年,驻苏州炮兵第2团高炮3连,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学理论、学文化、学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成才”活动,走出一条“知识强兵、科技兴连”的路子。连队有120人次获得国家或省级函授、自学考试毕(结)业证书,4人考上军校,8人调入上级机关;退伍的61名战士,有48人在人才市场被聘用。82名官兵中有72人取得国家劳动部颁发的文字录入证书,23人取得国家教委颁发的计算机操作一、二级证书;18名正副班长人人会用英语组织队列训练,20人会用英语进行日常会话,3人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翻译的外军资料有3篇被军内刊物刊用。官兵人人了解外军100种飞机及巡航导弹,特别是台军17种主要作战飞机的战术技术性能和优缺点,围绕新“三打三防”开展战法研究,14篇论文得到上级肯定,革新35种训练器材。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通报该连《提高科技素质,全面振兴连队》的事迹,集团军举办“三连事迹巡回报告会”,并给各单位制发录像片,部队广泛开展向高炮3连学习的活动。